1、旋挖导管灌注水下混凝土之前,应再次检查孔内泥浆性能指标和孔底沉渣厚度,如超过规定,应进行第二次清孔,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。
2、水下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除应满足本规范第7.2、7.3节的要求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水泥的初凝时间,不宜小于是2.5h。
②粗骨料优先选用卵石,如采用碎石宜增加混凝土配合比的含砂率。粗骨料的zui大粒径不得大于导管内径的1/6~1/8和钢筋zui小净距的1/4,同时不得大于40㎜。
③细骨料宜采用中砂。
④混凝土配合比的含砂率宜采用0.4~0.5,水胶比宜采用0.5~0.6。经试验,可掺入部分粉煤灰(水泥与掺合料总量不宜小于350㎏/m3,水泥用量不得小于300㎏/m3)
水下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:
①在灌注水下混凝土前,宜向孔底射水(或射风)翻动沉淀物3~5min。
②混凝土应连续灌注,中途停顿时间不宜大于30min。
③在灌注过程中,导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2~6m。
④灌注混凝土应采取防止钢筋骨架上浮的措施。
⑤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其不意0.5~1m。
⑥使用全护筒灌注水下混凝土时,护筒子底端应埋于混凝土内不小于1.5m,随导管提升逐步上拔护筒。
灌注中途卡管 因机械故障(如断电)使混凝土在导管内停留时间过长,或者灌注时间过长,部分混凝土已经初凝使下落阻力增大而堵在导管内。这种事故宜以预防为主。灌注前应检修设备。尽可能使灌注连续快速,炎热季节在灌注初期混凝土中掺入适量缓和剂,以避免混凝土过早初凝。 如果已灌注混凝土厚度3m以内出现卡管又无法补救到继续灌注时,建议停止浇注,拔出导管,采用吸泥机吸出混凝土,并重新清孔再灌注,或者提起钢筋笼,重下钻头,加大泥浆浓度钻至设计标高并排出已灌混凝土,再按常规法清孔,重新灌注,以小的损失换取高质量工程。 如果已灌注混凝土厚度较大,重钻清孔不太可能,只能采取更换导管重新灌注的法,但如何保证更换导管后不断桩值得研究。
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旋挖导管的伟强导管于2021/10/17 11:57:14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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