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种设备许可证
申请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。申请单位应当填写并且提交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申请书),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(无需提供原件),向相应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:
(1)申请单位营业执照(无法在线核验时);
(2)申请书中“申请许可项目表”,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签字,并且加盖单位公章;
(3)原许可证(仅申请增项、改变许可级别或者换证,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);
(4)公人书面授权文件(分公司单独申请的)。
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,可以提交书面申请(申请书一式三份),并且附前款资料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、各一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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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定评审结论意见按照以下要求分为“符合条件”“整改后符合条件”“不符合条件”:
(1)全部满足许可条件,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“符合条件”;
(2)整改后全部满足许可条件,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“整改后符合条件”;
(3)除本款(1)(2)项外,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“不符合条件”。
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委托规定,及时出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。
鉴定评审工作(含整改时间)应当自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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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
试制造样品的设计参数应当具有代表性,制造工艺应当覆盖申请产品范围。焊接锅炉的制造工艺应当包括成形、焊接、无损检测、理化检验和耐压试验过程,级锅炉产品还应当有热处理过程。
如果1台试制造成品和1台在制品不能完全包括前款要求的制造工艺,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达到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。
铸造类等非焊接锅炉的制造工艺应当包括铸件组装、耐压试验及其他必要的制造过程。
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燃气管道(GB1)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4/12/13 18:00:21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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